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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权10月下放

发布时间: 2017-09-26 09:23:54

来源: 信息时报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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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来源“信息时报”,由楼盘网于2017-09-26 09:23:54整理提供】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获悉,今年10月起,广州市7个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权将下放给各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市住建委将原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的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共7个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权下放至各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记者发现,越秀区共设置了4个办理的业务窗口,分别为越秀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房屋管理所,是各区中数量最多的。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这6个区设一个窗口。

为方便市民办理,下放设置了过渡期: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上各区业务窗口与市政务中心窗口均可受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

各区办理地点

越秀

业务窗口1:越秀区第一房屋管理所(办理北京街、洪桥街、光塔街辖内物业项目业务)

地址:越秀区豪贤路榨粉街128号

业务窗口2: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办理六榕街、流花街、人民街辖内物业项目业务)

地址:越秀区光塔路102号

业务窗口3:越秀区第三房屋管理所(办理农林街、珠光街、大塘街、华乐街、建设街辖内物业项目业务)

地址:越秀区大沙头二马路12号之五

业务窗口4:越秀区第四房屋管理所(办理大东街、东山街、白云街、梅花村街、黄花岗街、矿泉街、登峰街辖内物业项目业务)

地址:越秀区共和路7号

海珠

业务窗口:海珠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物业科

地址:海珠区阅江西路362号有轨电车办公楼二楼213房物业科(磨碟沙公园内)

荔湾

业务窗口:荔湾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地址:荔湾区芳村信义路21号701室

天河

业务窗口:天河区交通局综合服务大厅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一楼

白云

业务窗口: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地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

黄埔

业务窗口:黄埔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3楼

南沙

业务窗口: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口

地址: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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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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